近年来,随着投资的快速增长,我国电解铝产能过剩、供大于求的矛盾已十分突出,但在局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地方仍在加快电解铝项目建设,甚至在招商引资中给予土地、税收、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一些企业还采用“先建再报批”等方式抢建项目,使电解铝行业供大于需、行业竞争激烈、市场价格低位徘徊、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的矛盾更加凸显。到2010年底,我国电解铝产能已达2300万吨,实际产量1560万吨,设备利用率仅70%。2010年1至11月,铝冶炼行业利润104.41亿元,销售利润率仅3.59%,大大低于工业行业平均水平。
日前,国家九个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等联合印发了《关于遏制电解铝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紧急通知》。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从全局利益出发,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遏制电解铝产能盲目扩张。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2011年4月14日)起,各地要立即叫停拟建电解铝项目,坚决制止任何扩大产能的新建项目的违规审批行为。对继续违规审批项目的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违反国家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信贷、产业、土地供应等政策规定,工作严重失职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可以说,此轮遏制电解铝行业无序扩张的态度之坚决、措施之严厉,甚于以往。原因是,电解铝重复建设几乎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屡屡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成为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一个顽症。
目前全国拟建电解铝项目达23个,总规模774万吨,总投资770亿元。如果拟建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到“十二五”时期末,我国电解铝产能将超过3000万吨,产能过剩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电解铝行业这种无序扩张、重复建设的势头,如果不加制止地任其发展,将不利于我国铝工业的健康发展,必将给国家、企业造成大量资源和资金的浪费。
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从全局利益出发,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遏制电解铝产能盲目扩张。当前尤其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转变发展方式,加大铝工业结构调整力度,促进电解铝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各地工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地区的电解铝拟建项目进行认真清理。为形成政策合力,各地工业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还将加强与国土、环保、电力、金融等部门的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电解铝盲目投资、产能急剧扩张势头。对违规拟建的电解铝项目,将立即停止办理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电力供应和新增授信等手续。
为促进电解铝行业的健康发展,在不增加电解铝产能的前提下,国家将继续支持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资源为保障、以技术为支撑的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联合重组;支持以现有企业为基础,推进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鼓励铝电联合,支持在符合国家环保、土地法律法规以及投资管理规定的骨干企业适时适度开展直供电试点。
遏制电解铝无序扩张、重复建设势头,必须加强市场引导和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密切关注、准确掌握电解铝行业拟建项目的发展态势,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引导企业投资方向;还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引导,对违规建设项目加强社会监督。
电解铝行业重复建设的一再反复提醒我们,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落到实处,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各地区应综合考虑能源、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控制经济增速和投资增速。要坚决地抑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继续推进关、停、并、转,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为经济结构调整留出空间;要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